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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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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是世界主要宗教之一,目前最有活力的宗教文化,可是长期以来的中文伊斯兰研究一直滞后。
小城灰郎 @ 2004-12-28 23:30



王岱舆
来源:中文伊斯兰学术城



序:天地一形器也,而道实于其中。上自俯仰观察之大,下至貌言举动之微,莫不有一自然周行。在智者过之,愚者不及,故圣人修之以自教,教者所以纳天下于轨物者也。盖有天地以来,天房乃有人生于此,始兴治立教焉。自此以后,生人渐繁,教道四达,流被日远,隋唐之际,始流于东土,非隋唐以前无清真正教也。或曰:“此地自数百千年,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创制立法。车书礼乐为外夷之观;物产人工为外夷之用;所以天子有道,四夷宾服,固天之厚于此土也。既有正教,胡不由厚以施薄,而必缘彼以及此乎?”为此言者,未读书之故也。天房人物修美,山川秀丽,戾气不干,圣贤接踵。是以孔子对太宰曰:“西方有大圣人焉,不教而治、不言而化。”夫孔子为东土儒者之宗,一言而为天下法,此言诚可信也。然则儒者之道非乎?曰:“否!”宇宙间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伦,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理尽义极,无复遗漏,至正大中,绝去偏颇,非此则人道不全,治法不备,此儒者之道所以不易也。第其始之所以来,终之所以往,造化原本,生死关头,一切不言。夫生人之理有始、有中、有卒,儒者独言其中,而不言始卒,天下深观之士不免疑焉。于是祝发披缁之流,乃得因其疑而乘之。后人不察,以为始卒之理,实应如是,遂三教鼎立焉。宋人起而阐明儒道,以辟其妄,意亦良善,惜也未得真主之明命,众圣之真传,徒以语言文字之所及及之,语言文字所不及则不及之。或曰:“清真之教,业为正教之宗,何不著书立说,以为一家之言,使天下后世,晓然知其至理之所在,则亦有说于此。”盖以清真之道,丝丝相承,脉脉相接,无所用其聪明,不得私其臆见。有尊经以为指迷,有典籍以为稽考,故亘古及今,人安其治,家习其传。况乎字体各殊,学问迥别,或精于此者不精于彼,习于彼者未习于此,著作虽弘,不能互阅。若我岱舆王先生之四教博通,诸家毕览,慨大道之莫宣,念斯人之多惑,遂著《正教真诠》四十篇以行于世,博采经史精华,广摭舆徒恒论,疑似必辨,志在祥明,使奉其泽者,如在春风中坐,莫不识其由来,其功亦伊教之紫阳也。
   
   
   Ⅰ。真一 真主止一,无有比似,乃无始之原有,非受命之原有也。……真一乃数一之主也。详诸数理之同,有清浊内外之分,远近巨微之别。浊者近而且小,兼乎内外;清者远而大,,无有表里。若水清于土,风清于水,光清于风,所以陆行百里,水行千里,风行亿万,光之行自无量矣。故水包土,风包水,火包气,此理之自然着者耳。夫日月虽明,无所不照,不能内彻于暗室,灯烛之光宠满一室,不能外达乎天地,……经云:“凡人认得自己,然后认得造化自己之真主也。”故圣曰:“凡人认得自己之真主,彼自能言矣。”又曰:“凡人认得自己之真主,彼自无言矣。”所谓无言者,不能言本然之妙,因其清静无染,极尊极贵,至玄至妙,不落声色,不容虑想,所以心不能思,眼步能见,耳不能闻,口不能言也。所谓能言者,能言动静之机,与其判断之妙。……静为本体,动为作用,正于发与未发之间,谓之动静。若言其静,已露其机;若言其动,未见其迹,故体用两称,其理始当耳。动静一显,尊名即著,因主之尊称,发于文字,动静含与义理,合而言之有殊,分而言之无异,不可不知也。一切动静总有两端,其判断却有三品。所谓两端者,乃本然之动静,维持之动静。……本然之动静在己,定静不迁有无如是;维持之动静,用之则显,不用则隐,自有分别,岂可同一而语哉!夫判断之三品,乃万物之判断,当体之判断,教道之判断是也。
   Ⅱ。原始 世人不达造化之原始,于是理气纷纭之论,空无寂灭之谈,你猜我拟,窈无根据。经云:“真主始初造化人之妙明,至完全而端正,后复降之低中至低。”此指乃至高至下,包罗万象之极品也。即此言之,真主乃无始之原有,人极乃有始之原宗。无始无终者,惟有单另独一之主。……第一日造化山川;第二日造化草木;第三日造化憎恶,在天地为阴霾晦暝,在人物为灾祸病殃;第四日造化日月星辰;第五日造化飞行之物,莫不备为人用,此理实不离当体也。第六日甲时,始命天仙取五方土,造人祖阿丹之形体,即古今人民形体之祖也。……及其熟寐,真主自彼之左肋,造化其妻,名曰好娲。所以夫妇之亲,本来一体,宜相爱敬。妇从夫出,夫乃妇原,理当所命。……自此命彼二人,长住天国,永享全福,惟有一株成人麦树,别名因缘树,禁之勿取。不期魔首因其眷属,偷登天国,诱而食之,此际正值其一时浑然,遂被魔之诱,违主之约。……是时夫妇冠裳尽落,彼此赤身,遂以上界无花果叶遮弊其体,各不相顾,堕贬尘世。……须知无极为种,太极为树,人极为果。种即是果,树藏果中,果藏树里,包罗贯彻,无不具备。
   Ⅲ。正教 经云:“正教之道,惟忠诚而已也。”推其理,真久不偏谓之正,惟精独一谓之忠,纯结无染谓之诚,其他太过则寂灭空无,不及眼前一段,岂云正哉。(广州清真堂刊本)经云:“教道之正,惟清真而已。”纯结无染谓之清,诚一不二谓之真,其他太过则堕于空无,不及则狃于形气,岂云正哉。夫清真之原,乃真主自立,敕令天仙降传明命于阿丹人祖,代己立极,阐扬至道,首立纲常而后有教焉。……故必知原有之真主,得圣人之真传,参己身之微妙,天人一贯,内外兼修,其为教道是清而真。(1931年中华书局刊本)
   Ⅲ。回回 大哉回回,乃真一之宝镜,天地之结果。盖回者,归也。由尘世而归于真一,若镜之回光。夫回光有二:曰“身回”、“心回”。身之回也有二:曰“还复”也、“归去”也。还复者,因此身之本,以四行而成,配合阴阳,转寄于父精母血,气著理隐,而真光昧焉,必代还清四性,复回本来清净,大见真光,始成人道。此若璧含于石,金笼于沙,石尽方成连璧,沙尽始见精金。不悟此机,不特不明取舍,且其损益亦背矣。归去之回,乃先天何所,后天何所,来是何来,去是何去。心之回亦有二:乐富贵而恶贫贱,沉沦幻世,顿忘己之原始,一旦觉悟,视名利若浮云,复思本来,急寻归路,熔情欲而为天理,超万象而为一真,此真心之回也。当此之时,隐微洞开,大现真一,虽然,此犹有回之之迹也。有回之迹,则犹有我也,有真一也,是认未化也。至于我归真一,而并忘乎我,并忘乎真一,而真一亦并忘乎我,则化矣,此无心之回也。无心之回,显真性而归大命,体大命而认真主,此其回之至矣哉。今之人多冒名而不实,及问其理,略无所知,岂不有背于回回之义乎。
   Ⅳ。至诚 至诚者,扫除万有,独事真一,乃为人之大本也。本若不立,何道之有?吾教自生民以来,不拜像,灭诸邪,故谓之清;尊独一,无二主,故谓之真。……论一有三:曰“孤一”、曰“数一”、曰“体一”。独一者,真主也;数一者,大命也;体一者,真人也。超越大命,不落阴阳,其独一乎。大命者,真一之首现,天地之原始,理气所出也;真人者,明心见性,超越万有,至诚不二,独契真主,其人品之至极乎。
   Ⅴ.五功 清真五功,乃真主明命,即念、礼、斋、课、朝也。盖人之表里,乃色妙相谐,连环互合。如锁钥然,有眼耳鼻舌身之五篁,必以五功之五匙,方能解脱也。是锁若开,自然贯通,无有窒碍。五功首曰“念”,念有二:曰“意念”、曰“赞念”。意念者,念念不忘于主,忘者丧心也,念者仁心也。……盖念为万行之根,是事皆由此发,故一念之诚,可以贯古今,包天地;一念之伪,堕入魔道。圣凡邪正实判于此,可不慎哉!赞念者,感赞主恩,歌颂圣德也。“礼”者,朝拜真主,祝佑君亲,乃天理自然之节文也。真主清净无形,不落方位,朝拜者,统万形而浑于无形也。其中明命十二,典礼十二,圣则二十有八。礼包五行,义括万象,一躬两叩,每日五时不可缺也。……其理有二:一以克己,一以还真。……故拜中端立,顶天足地,为人之相也;鞠躬,脊背向上,任意往来,飞行之相也;叩首,垂首于地,自下而上,草木之相也;拜终跪坐,诸事已毕,乃本来之相也。超越诸相,还于本来,是为真功,故曰礼拜者,返主之阶也。“斋”者,戒自性而持智慧也。经云:“尔须以相反之剑,降伏自性。”降伏自性,知饥渴之由,体认中行,由节俭之礼,则骄奢自已。夫斋之义有三:曰“省过”,曰“节欲”,曰“清心”。课施有二:曰己之施,乃身心智慧,施于主,施于君亲,施于天下也;物之施,乃以财帛谷粟之类,施于危困,济其饥寒也。所以清真之道,无暴露,无乞丐,无秽形,无亲疏,无远近,无古今,遨游天下,不费锱铢。四海之内皆为兄弟,因己之身命财物,皆主之赐予,以其所赐而施及同类,上不负所赐之恩,下并爱其所爱,此课施之义也。“朝”者,大聚天下万国之人,以约全信也。超越生死,思还大命之乡,完结先天之约,复命归真,一心向主,此清真朝觐之义也。盖清真五功,言虽表里,实重本原,直指身心,不论人我,诚所谓浊清而流自洁矣,可不留意欤。


   或曰:新月一事,论者纷纷,竟无定理,乞为开示何如?
   答云:时人寻月之谬,大端有五。是理若明,自不惑矣,凡在寻月之晚,不知念九之源理,自前月何日为始,便自定于某日寻月,即若半途作宿,自谓到家,错乱多年,牢不可破,其谬一也。再如明命持斋戒开斋之义,本为月小之凭,唯在念九日之内,恐新月或有或无,正于可疑之际,是故必以见月为准,非为月大三十日而降。盖三十日则已完足,更复何疑。今人不辨念九之源,竟将明命落于三十日之内,可谓移易经旨,违背之罪,孰大于此?其谬二也。圣谕云:“如遇念九天阴,须此日审辨高下,以验今昨之月。”今人全不审辨,唯自用而已,虽尊经圣谕,一并扫除,其谬三也。经云:“月圆三昼夜。”凡新月现于初一日,则圆于十四、十五、十六之夜;新月现于初二日,则圆于十五、十六、十七之夜;若新月出与初三日,则圆于十六、十七、十八之夜。亘古以来未见月始圆于十六之夜者,总不悟月圆月亏,以辨人我之是非,其四谬也。月蚀必于十五十六,诚为月中月满之凭,自古未见月蚀于十七之夜者,足以证初三日晚新月之误,其谬五也。兹予据经辨证,明见如此。
   或云:老庄云无为而无不为,正教以为如何?
   答云:此乃荒唐之说,非清真之道。凡有为者能不为,无为者不能有为,即如性灵与身体,相连则通体皆能为,相间则一身无用。是故有为者灵也,无为者物也。彼云无为而无不为,何以证之?
   客答:造形者无形,化物者非物,此其证也。
   答云:造形者果是无形,化物者固是非物,但不可谓之无为。须知无为之物,自不能造形成物矣。如若之说,风本无形,上能成造众形乎?无为诸物,亦不能成造万物。且无花之木不能自发其花;无果之花不能自成其果,虽颜色馨馨,莫不如是,因其原无,必不能再有也。



 
小城灰郎 @ 2004-12-27 15:20

按:这是边缘论坛里的最新帖子,作者 瀚歌  先生翻译有《圣学复苏精义》。
伊斯兰有哪些特色?
天 启 性




伊斯兰总体特色的第一个特色便是天启性。根据阿拉伯语学者的主张,“拉巴尼耶”(天启)一词是“兰比”(主)的关系名词,意即“归属于主”,也即“归属于安拉”。当一个人与安拉紧密联系、通晓安拉的宗教和天经并授之于人,此人即被称为“拉巴尼”。古兰说:“但你们当做‘拉巴尼’(敬拜主的人),因为你们教授天经,诵习天经。”(古兰三:79)
“拉巴尼耶”(天启性或主仆关系)在这里有两层意义:1、目标和方向的天启性;2、源泉和方针的天启性。


一、目标和方向的天启性

伊斯兰把接续安拉、获取安拉的喜悦作为它的终极目标和最终理想。这既是伊斯兰的目标,也是人工作、奋斗的终极价值、人生的希望所在:“人啊!你一定努力工作,直到会见你的主,你将看到自己的成绩。”(古兰八四:6)“你的主,是众生的归宿。”(古兰五三:42)
毫无疑义,伊斯兰确有其他一些社会、人类方面的目标,但如果我们仔细体味,就会发现这些目标实际上是为最大目标——安拉的喜悦和赏赐——服务的。后者才是终极价值和最终目标。
伊斯兰中有法律及种种社会关系,但那是为了正确组合人们的生活,使人们不致为尘世的享乐而进行殊死斗争,而能全身心地认知安拉,敬拜安拉,努力获取安拉的喜悦;伊斯兰中有吉哈德和战斗,但其目标是“直到迫害消除,宗教全归安拉。”(古兰八:二九);伊斯兰鼓励人们漫游大地,享用大地的佳美食品,但其目标是感赞安拉的恩泽,履行对安拉的义务:“你们可以吃你们的主的给养,你们要感谢他。一个肥美的地方,一个至赦的主宰。”(古兰三四:15)
伊斯兰的一切法律、教诲、指示,都在于把人培育成安拉的忠诚仆人。因此,伊斯兰的精髓便是“讨希德”(认主独一)。
“讨希德”的含义是,一个人应当知道除安拉外没有受拜者;应当只拜安拉,只向安拉求助;不以任何人或物来举伴安拉。这便是“我们只拜你,只向你求助”(古兰一:5)的意义。所以,穆斯林在每一礼拜中都要念到古兰首章中的这一节天经,每天的拜功中复念这节天经不下十七次。
安拉将这一事实告知他的使者,并命令他宣读并传达给世人:“你说:‘我的主已指引我一条正路,即正教,纯正的易卜拉欣的宗教。他不是以物配主的人。’你说:‘我的礼拜,我的牺牲,我的生活,我的死亡,的确都是为安拉——全世界的主。他绝无伙伴,我只奉到这个命令,我是首先顺服的人。’你说:‘安拉是万物的主,我能舍他而另求一个主吗?’”(古兰六:161-164)
人的被造,并不仅仅为了吃喝享乐、胡混一世,然后象一般动物一样死去,如古兰所提到的那些人,“他们在今世的享受,是象畜牲样饮食。”(古兰四七:12)创造人是为了更崇高的目标。
有人说:愚人为吃而活,智者为活而吃。可是,还有一个必须解答的问题:智者为什么而活?因为生活本身不是目的,人生必有一个目标。那么,这个目标是什么呢?
唯物主义哲学对这个问题尚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而信士们却认为:人活着是为了认知自己的创造主,并敬拜他,做他在大地上的代治者。
如果愚人为吃而活,智者为活而吃,那么,信士则为拜主而活。古兰明确指出了这一事实,揭示了创造精灵和人的目的,安拉说:“我创造精灵和人类,只为要他们敬拜我。我不望他们的供给,我也不望他们的奉养。安拉确是供给万物的,确是有权力的,确是坚定的。”(古兰五一:56-57)而且,古兰明确说明:创造天地万物,旨在让人们认识他们的主—他是全能于万事、全知万物的。这一认知,是正道的起点,也是万善的开端。安拉说:“安拉创造了七层天,和同样层数的大地,天命通过七层天而下降,以便你们知道,安拉对于万事是全能的,安拉是周知万物的。”(古兰六五:12)
因此,人不是为了自我而被造;宇宙中的一切被造不是为了宇宙本身;人之被造也不是为了侍奉宇宙中的任何一个被造物;宇宙中的一切是为人服务的:“难道你们不知道吗?安拉为你们制服天地间的一切,他博施你们外在的恩惠和潜在的恩惠。”(古兰三一:20)宇宙万物为人而造,而造人则是为认知安拉,敬拜安拉,完成安拉授予他的信托使命。作为宇宙的领袖,造物主的仆人,人足以感到荣耀与自豪。


这一天启性对人们思想和生活的影响

显然,目标和方向方面的这一天启性,对人的思想和生活具有莫大的效应和裨益,一个人在今世即可摘取这一天启性的果实,在后世更是受益不尽。这些裨益,分述于后:

(一)认识人存在的价值
人会认识到自己生存的目标、自己人生的方向和生活的使命,从而感知生活的价值和意义,体味人生的美味和乐趣。人会觉得自己不是太空中无足轻重的尘粒,也不是黑夜里彷徨不定的游物,不会像否认安拉或怀疑安拉的人一样不了解自己为什么有了,为什么生活,又为什么要死去?不,绝不会的,他既然认知了安拉,确认了安拉的独一性,他就不会在生活中彷徨歧途、全无方向,而是借主的指引稳步前行——他完全明白自己的使命,通晓自己的最终归宿。他不会像不知所以的诗人那样哀叹:

不知不觉中穿上人生的服装
我却在各种思想之间彷徨
不久脱去这身服饰
却不明白我怎么来了
又归向何方?!

他也不会像另一个诗人那样感到困惑:

我来了
不知来自何方
反正我来了!

他已明白自己的天启方向,知道自己来自哪里,又归向谁。他会从自己创造主的经典里读解易卜拉欣对多神教徒的回答:“他们确是我的仇敌,惟全世界的主则不然。他是创造我,然后引导我的。他是供我食,供我饮的。我害病时,是他使我病愈的。他将使我死,然后使我复活。我希望他在报应日,赫宥我的过失。”(古兰二六:77-82)

(二)回到人的天性
这一天启性促使人回到安拉所赋予人的天性——人的天性需要信仰安拉,这种天性是无可替代的。安拉说:“你应当趋向正教,[并谨守]安拉所赋予人的天性。安拉所创造的,是不容变更的。”(古兰三O:30)
回到人的天性,是一种无与伦比的财富,它使人与自身、与自己周围的大宇宙的天性之间实现一种默契和融和,生活在宁静与和谐之中。整个宇宙本身是趋向安拉、感赞安拉的:“无一物不赞颂他超绝万物。”(古兰一七:44)实际上,人的天性中的某一空白,是科学、文化、哲学所无法填补的,它只能由信仰安拉去填补。人类天性中的紧张、不安和饥渴永不会消失,除非发现安拉,并信奉他,归依他。只有这样,人的天性才会摆脱疲倦、饥渴和恐惧,得到休息、温饱与安宁,也只有这样,人才会迷误之后踏上正道,流离失所之后找到精神家园。

她终于安下心来
犹如归来的游子一样愉悦

安拉比人的血脉更临近人,但如果人不能发现自己的主,那么,其生活将何等不幸,其人生将何等亏折!他将不会找到幸福,不会找到安宁,不会找到真理,甚至不会找到自己本身!“像那些忘却安拉故安拉使他们忘却自身的人们一样。”(古兰五九:19)
试想一个人,他活着却没有发现自己,而他自己的感觉及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理智健全、耳聪目明的人,甚至是一个大学生、知识分子,也可能是科学或文学方面的博士!可是,没有认识自己的人,怎么会发现自己呢?目空一切、自命不凡而无法俯视自己的人又怎么能认识自己呢?沉湎于种种物欲和肉欲,满足于感官需求、尘世享乐的人,怎么能感知自身呢?
人是一种独特的被造物,他能够把来自大地的泥土和来自安拉的灵光集于一身。认识了泥土成份而忘记了灵光成份的人,不会认知人的实质;仅吸收大地的泥土、物质产品来养活自己的肉体,却没有以信仰、认知安拉去滋补精神成份的人,其实已抹杀了人类天性的权利,践踏了天性的地位,剥夺了天性的生存前提。伊本•戈以慕说:“心灵的紊乱只有趋向安拉才能调整;心灵的孤独只有伴随安拉才能消除;心灵中有忧郁,只有因认知安拉而愉悦,真诚与安拉联系才能驱除;心灵中有不安,只有为安拉而联合、归依安拉才能镇静;熄灭心灵烦闷之火的是,悦纳安拉的命令、戒律的前定,以坚忍为友,直到去见安拉;心灵中有贫穷,只有爱主、顺主,常记主、忠于主,才能变贫穷为富足。倘若把尘世的一切给予人,也无法根除这一贫穷。”这不仅是一位学者的见解,而且是一位体验者的表白。他说出了自己的体味和感受,并说出了他所观察到的周围人群的情状。
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只有走向安拉、信仰安拉、求庇于安拉,天性才会知足而安。
这一天性,即使蒙昧时代的阿拉伯多神教徒也不敢否认:“如果你问他们:‘谁创造了天地,制服了日月?’他们必定说:‘安拉。’”(古兰二九:61)
不错,质疑的锈垢会封闭这一天性,欲望的灰尘会遮盖这一天性;追随私欲,因袭祖先,盲从权贵会污染这一天性;人会沾沾自得,觉得自己是独立的存在,而无求于安拉!但是,这一固有的天性会枯萎却不会死亡;会隐遁却不会消失。当人在生活中遭到无可抗拒的灾难时,虚假的外壳即刻退去,根深蒂固的内在天性即剥露出来,被压抑的天性就会发出由衷的呼声,向自己的主祈求,向自己的主归回!“当你们在海上遭受灾害的时候,你们向来所祈祷的已回避你们了,而你们只有祈祷主了。”(古兰一七:67)
这一天性是研究民族史、宗教史、文明史的专家们所一致认同的。他们发现:人类自远古时代即拥有宗教,信奉神明。甚至一位历史学家说:“历史上曾经有过没有宫宇、没有工厂、没有城堡的城市,却绝对不会发现没有礼拜寺的城市。”因此,安拉历代使者的使命便是把人们从崇拜被造物转向崇拜造物主。他们对自己民众的第一呼吁便是“你们当崇拜安拉,当远离恶魔。”(古兰一六:36)“你们要崇拜安拉,除他之外,绝无应受崇拜的。”(古兰七:59)
安拉的存在,是自明之理,是历代各民族所供认不讳的。除了一些微乎其微的人外,没有人争论这一事实。所以,安拉众使者们并没有忙于肯定安拉的存在,也设有例举证据安拉实有,而是确定安拉的创造独一性和受拜独一性。古兰说:“在你之前,我所派遣的使者,都奉到我的启示:除我之外绝无应受崇拜的,所以你们应当崇拜我。”(古兰二一:25)

(三)保护人免遭精神分裂与思想矛盾
目标和方向的天启性能保护人的精神,使它不致在形形色色的目标与方向之间瓦解自己,产生永久的内心斗争。
伊斯兰化繁为简,使人的众多目标化为一个目标——取安拉的喜悦;把人们的各种兴致集中于一个兴致——做安拉喜悦的工作。
如果一个人的生活目标是一个,人生理想是一个,他明白自己从哪里起步,走向哪里,知道自己与谁同行,那么,没有比这更使人心安理得的了;相反,如果一个人在众多互相矛盾的目标中彷徨不定,忽东忽西,忽左忽右,时而取悦张三而得罪李四,时而又取悦李四而得罪张三,在各种情况下总是无所适从,那么,还有比这更令人不幸的吗?

有人取悦一切人的欲望
殊不知人人的欲望天各一方?!

认主独一的信仰赋予穆斯林一种信念:除安拉外别无主宰,除安拉外别无神明;人只应期望安拉的宏恩,畏惧安拉的刑罚,远离安拉的愤怒,追求安拉的喜悦。从而驱除自己生活中的一切假神,粉碎自己心中的一切物质偶像和精神偶像,一心一意敬拜安拉,依靠并归依安拉,只从安拉那里汲取力量,只渴望安拉,只从安拉接受法律,只信托安拉,“谁信托安拉,谁确已被引导于正路。”(古兰三:101)
信士的这种情状与膜拜多神、处于互相矛盾的目标中不能自拔的多神教徒怎能同日而语呢?尊贵的古兰把多神教徒比作侍奉众多主人的奴隶,这些主人貌合神离,每个人对奴隶下达与另一个相反的命令,都想让奴隶去干另一个主人所不愿意的事,因此,这个奴隶思想紊乱,精神涣散。安拉说:“安拉设一个譬喻:一个奴隶为许多纷争的伙计所共有;又有一个奴隶专归一个主人;这两个奴隶的情状相等吗?”(古兰三九:29)当初先知优素福在狱中的两个伙伴曾是以物配主的人,优素福就对他们俩说:“两位难友啊!是许多涣散的主宰好呢?还是独一万能的安拉更好呢?你们舍安拉而崇拜的,只是你们和你们的祖先所定的一些(偶像)的名称,安拉并未加以证实,一切判决只归安拉。他命令你们只崇拜他。这才是正教。但世人大半不知道。”(古兰一二:39-40)

(四)摆脱个人主义及种种物欲的奴役
这一天启性一旦深入人心,会把人从个人主义及种种感官享乐、物质需求及个人所好中解放出来。因为与主相连的人,他对安拉和后世的信仰促使他平衡地对待自己的种种欲望和自己宗教的种种要求;他会在个人欲望所使与自己主的命令之间、在海瓦(私欲)的怂恿与自己应负的义务之间作出权衡,并把尘世的短暂享乐与后世严峻清算之间常作比较。
这种平衡感知,理应使人解脱种种欲望的桎梏,使人上千到超越个人主义以及动物主义的崇高境界——自由的人性境界,从而以自己的悟性和意志安排自己的一切,而不是让肚腹之乐、肉欲和动物式的情趣支配自己的行动!
与主相连的人,如果没有达到这一境界,那么,他将不断向往这一境界,努力向这一境界迈进;一旦他偏离了这一境界,他会马上向主忏悔,痛改前非,重新回到这一境界。
与主相连的人并非天使;天使式的人只有幻想和理想世界中有,而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但是,与主相连的人却是随时悔过的人:每当失足的时候,他会意识到自己的怠慢,每当犯过的时候,他会及时回到安拉,向安拉求饶:“他对于常常悔过者确是至赦的。”(古兰一七:25)
所以,安拉叙述那些享有与天地同宽的乐园的敬畏者时说:“敬畏者,当做了丑事的或自欺的时候,记念安拉,且为自己的罪恶而求饶——除安拉外,谁能赦宥罪恶呢?——他们没有明知故犯地怙恶不悛。”(古兰三:135)
人受欲望驱使而违抗安拉是不足为怪的。当初人祖阿丹受恶魔诱惑而违抗了主,犯禁而吃了禁果,但他马上作了忏悔,向主求饶:“我们的主啊!我们确已自欺了,如果你不饶恕我们,不怜悯我们,我们一定成为亏折的人。”(古兰七:23)“然后,阿丹奉到从主降示的几件诫命,主就恕宥了他,主确是至宥的,至慈的。”(古兰二:37)
阿丹和依比劣斯都犯了过,但阿丹被饶恕了,而依比劣斯却未被饶恕;因为阿丹因弱性和遗忘而犯了罪,“他忘记我的嘱咐,我未发现他有任何决心。”(古兰二O:115)然后他作了虔诚的悔罪,遂勾抹了罪过,“嗣后,他的主挑选了他,饶恕了他,引导了他。”(古兰二O:122)然而,依比劣斯却因自鸣得意、违抗主命而犯罪:“他说:‘我比他高贵;你用火造我,用泥造他。’”(古兰三八:76)而且怙恶不悛、深入迷误:“他说:‘由于你使我迷误,我必定在你的正路上伺候他们。然后,我必定从他们的前后左右进攻他们。你不致于发现他们大半是感谢的。’”(古兰七:16-17)
畏主守法的人或许会得到非法泄欲机会,既没有人监督,又没有人注意,但他觉得愧对安拉,所以断然放弃。他希望除安拉的绿荫外别无绿荫的日子蒙获安拉的庇护,他会像先知优素福一样对引诱他的妇人说:“求主保护!”
与主相连的人或许有机会得到公开或秘密的贿赂,可利用职权大发横财,或用其他手段非法侵吞人们的财产,但他不愿这样做。因为他满足于些微的东西,知足于合法所得;他相信:用哈拉目(非法)滋养的身体的每一块肉,将来必受火刑;他不愿用尘世的任何东西换取火狱,哪怕是把东西方的国权都交给他呢!他把安拉的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你说:这是由于安拉的恩惠和慈恩,叫他们因此而高兴吧!这比他们所聚积的要好。”(古兰一O:58)
畏主守法的人可能有机会讨好侵略者,拢络不义者,以便得到高官厚禄,但他的宗教、他的信仰不容他这样做,他不会忘记主的指示:“你们不要倾向不义的人,以免遭受火刑。除安拉外,你们绝无保护者,然后你们不能获得援助。”(古兰一一:113)
与主相连的人或许有机会报复自己的宿敌,能置之死地而后快,但他与主相连的博爱情操只能使他宽以待人,只能使他像先知优素福那样对待自己的兄弟:“今天对你们毫无谴责,但愿安拉饶恕你们。他是最慈爱的。”(古兰一二:92)


形形色色的生活目标

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人与人之间目标方面的分歧是不言而喻的;有的人可上升到天使的境界,而有的人却沦入恶魔的行列。
目标方面的分歧是人们之间最大也是最深的一种分歧;如果目标统一了,那么,媒介和途径方面的分歧则是无足轻重的。诗人曰:

世上的人都在捕猎
但猎网却彼此不等

这位诗人应当说“但猎物却彼此不等”,因为人们之间的最大分歧不在于用来捕猎的网,而在猎物本身:是什么猎物?在哪儿?有多少?是好是坏?
如果我们观察一番人们的情形及其生活目标,则不难发现他们形形色色,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三类:
(一)有人沉湎于物欲生活,满足于个人所好。其最大理想和乐趣便是崇拜自己,围绕自我旋转,像多神教徒围绕偶像膜拜一样。他无法透过感官的帷幕而看到超物质的存在,无法超越眼前的物质需求、动物式的享乐而看到尘世以外的世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不惜牺牲“妨碍”他的一切价值观念和信仰,并不惜清除遏止其欲望的一切人。如果慑于法律的制裁,他会秘密作恶。这种人,为了个人利益、个人的贪欲和物欲,可毫不顾忌地出卖贞操、践踏尊严、断送自己的家眷和儿女,甚至出卖自己的朋友、背叛自己的祖国和自己的信仰。良心不会遏制他,因为他的良心已死去,被欲望的尘埃所淹没;信仰无法制约他,因为认私欲为神、以物欲为主的人没有什么信仰可言;理性不能阻止他,因为他的物欲已报废了理性,他的贪婪已关闭了思维之门:“舍安拉所启示的正道,而顺从自己的私欲者,有谁比他更迷误呢?”(古兰二八:50)
这类个人主义者对我们来说是不陌生的;古今的各个民族、各个国家都深受这类个人主义之害。古兰许多节文都提及这类人,安拉说:“我确已为火狱而创造了许多精灵和人类,他们有心却不用去思维,他们有眼却不用去观察,他们有耳却不用去听闻。这等人好像牲畜一样,甚至比牲畜还要迷误。这等人是疏忽的。”(古兰七:179)又说:“你告诉我吧,以私欲为其神灵者,你能做他的监护者吗?难道你以为他们大半是能听从或者能了解的人吗?他们只像牲畜一样,他们甚至是更迷误的。”(古兰二五:43-44)
这种自私自利的物欲主义者,已经破坏了安拉赐予他们的认知器官——听觉、视觉和心灵,所以他们生活在比牲畜更低劣、更迷误的水平中。其原因是:(1)牲畜履行着自己的天然职责:奶牛不会拒绝供人奶汁;骆驼不会拒绝人们骑它。它们忠诚地执行着自己的任务,造福于人类,耕地、运输、供奶、供人类皮毛,以作装饰、御寒等。(2)这些牲畜未曾获得所赐人类的思维能力和精神潜力;天地间的一切不是为它们而被制服的;它们也未得到受谴的使者和受降的天经。然而这一些却给了人类,倘若人类忽视这些恩惠,不知感恩,忘记自己的使命,像动物一样只为食欲、肉欲及种种物欲而活着,那么,他自然比动物更迷误了。
(二)有些人,其生活目标就是欺压人、伤害人,对人耍阴谋,似乎他来到世界就是为了在安拉的大地上搞破坏、侵犯安拉的生灵。于是,安拉赐于他的一些恩惠在他手中变成了伤害人类、积极破坏的武器。
这类人和前一类人一样,只为尘世的过眼烟云、卑劣的个人主义而活着,只不过他们有着不同的兴致罢了。
如果前一种人是物欲性的个人主义,那么,这种人则是侵略性的个人主义。
前一种人已失去人性而沦为动物,而这一种人已失去人性而成为恶魔。恶魔的兴致只在于破坏、使诈、欺骗、诱哄,这正是安拉在天经中谴责的那种人:“与安拉缔约,然后加以破坏的,断绝安拉命人连结者的,在地方上进行破坏的,这等人将被诅咒,将吃后世的恶果。”(古兰一三:25)
这种人一旦得势而压迫人民,他会像先知易卜拉欣时代的暴君纳木鲁德那样妄言:“像安拉一样,我也能使人活使人死!”或像先知穆萨时代的法老那样杀戮男婴,凌辱妇女;或像罗马暴君戈伦那样生杀予夺!
如果这种人没有纳木鲁德和法老那样的权势,他会是一个小型暴君,或是一个大暴君的走卒。古兰曾宣判法老及其大臣、军队统统有罪,并一齐遭到毁灭,因为众多小法老——法老的同伙——才促成了大法老。安拉说:“法老、哈曼和他俩的军队,确是犯罪的。”(古兰二八:8) “我就惩治他和他的军队,把他们投入海中。你看看不义者的结局是怎样的。我以他们为召人于火狱的罪魁,复活日,他们将不获援助。”(古兰二八:40-42)
这类人,或许会用道貌岸然和花言巧语把丑恶的灵魂包装起来,但如果你深入其内心世界,你只会发现良知已死的僵尸;侵害他人、拒绝真理、热衷作恶、远避正义是其本性,诚如古兰所说:“有人谈论今世的生活,他的言论,使你赞叹,他还求安拉作证他的存心。其实,他是最强悍的仇敌。他转脸之后,图谋不轨,蹂躏禾稼,伤害牲畜。安拉是不喜作恶的。有人对他说:‘你当敬畏安拉’,他却以犯罪为荣。火狱将使他满足,那卧褥真恶劣。”(古兰二:204-206)
(三)除前两种人以外,还有一种人,他不膜拜自己,不围绕自我旋转——像驴子和牛围绕磨盘旋转一样!
他只敬拜安拉,而不拜任何物;他的生活目标是取悦安拉,接近安拉,联系安拉;追求安拉的喜悦,渴求安拉的恩赐;为主而喜,为主而怒;为主施济,为主禁绝……尘世在他看来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是媒介而不是目标;他支配着尘世而不让尘世所左右;他把尘世控制在手中,而不是让它占据自己的心灵。他像穆圣那样向主祈求:“主啊!求你不要使尘世成为我们的最大追求,也不要使它成为我们智力的顶点。”
这便是与主紧密联系的人。他为主而活,以主为生;他的礼拜,他的牺牲,他的生,他的死只属于安拉;他的意念,他的工作,他的吉哈德也统统属于安拉!
这种人为人行善,把温暖送给穷人和弱者,但不计报酬,因为他希望安拉的赞美而不要人的夸赞,期望安拉的爱悦而不图人的喜欢:“他们为喜爱安拉而赈济贫民、孤儿、俘虏。‘我们只为爱戴安拉而赈济你们,我们不望你们的报酬和称谢!’”(古兰七六:8-9)他们不侵犯人,不伤害人,不以怨报怨,而是以最佳方式对待人。他这样做不是因为怕人,而是因为敬畏安拉。你没见阿丹的优秀儿子是怎样做的吗?当他的兄弟以死来威胁他的时候,他不是怨怨相报,而是慷慨而自制地回答:“如果你伸手来杀我,我绝不伸手去杀你;我的确畏惧安拉——全世界的主。”(古兰五:28)
他导人正义,命人行善,止人作恶,排难解纷,清除路障;他教人知识,指引人摆脱迷津,走上正道,只为获取安拉的恩赐,他的座右铭是历代每个使者对自己民族的回答:“我不为传达使命而向你们索取任何报酬;我的报酬,只由全世界的主负担。”(古兰二六:109)
他把自己的头颅捧在双手中交给真理,把自己的生命作为真理的献礼,用自己的财产和鲜血去捍卫信仰的精神价值,但他不是为了“榜上有名”,让新闻媒体广为传播,也不是为了获得尘世的利益,而是为了使安拉的言辞成为最优胜的,为了完成与安拉所订的“合同”——安拉以乐园买下了信士们的生命和财产。然而奇怪的是,这种为了主的权利而抛弃自身利益,忘记自我而常记安拉的人,却实际上是唯一为自己的得救、自己的幸福而奋斗的人。倘若我们仔细考虑,就会发现,这种人最懂得自己的幸福,也最珍惜自己的幸福,但是,敏锐的洞见使他不愿用过眼烟云换取永恒的生活。古时一位廉洁之士说:假如今世是朽坏的金银,后民是永存的瓷器,那么,聪明人理应选取瓷器而舍弃金银;何况今世是朽坏的瓷器,而后世是永存的金银呢?!
其实,今世与后世的差异远非瓷器与金银的差别所能比,但为了说明问题我们才使用了这一比喻。
毫无疑问,最亏折、最虐待自己的人便是为了一闪即失的享乐而抛弃永久幸福的人;最盈利者却是用短暂的欲望换取与天地同宽的乐园的人:乐园中的一切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任何人都不知道已为他们贮藏了什么令人愉悦的恩泽,以报酬他们的行为。”(古兰三二:17)这种人,当他选取后世,以信士的身份追求后世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失去今世,而是获取了两种生活,兼顾了两世的幸福——这正是信士们向主祈求的生活:“主啊!求你赐我们今世的美好生活与后世的美好生活。”(古兰二:201)
是的,天启性会剥夺人的一部分短暂快感和眼前利益,但是,通过这一“剥夺”却保护人避免了给自身、社会和人类带来的致命灾难。与此同时,它赋予一种用金钱无法估价的精神安宁与灵魂愉悦。这正是全人类所渴望的幸福之奥秘。荣获这种幸福者毕竟是少数人,诚如尝到这一美味的信士所言:“假如帝王们知道了这种乐趣,必用宝剑来与我们角逐!”可以说,我们所阐述的第一类人是动物性的人;第二类人是恶魔式的人;第三类是近主守法的人。实际上,称前两种为“人”,带有虚拟的性质,而第三种堪称是真正的人。
伊斯兰是怎样把天启性植根于人们的思想以及生活中的?

伊斯兰通过多种渠道、各种方法将这一天启性植于每个穆斯林的心灵及生活中。

功修(依巴代)途径
每日五番拜功,乃是信士的灵魂食粮,如同身体所需的每日三餐一样,它使信士有机会经常与安拉约会、交流。每当人们沉湎于繁杂的日常生活中的时候,宣礼员高呼:安拉至大,安拉至大……快来礼拜!快来成功!……此时此刻,穆斯林便从竞争、享乐的尘世中抽出身来,在自己主的面前立站片刻,全身心地归依安拉,为自己、为自己的信仰共同体求善,从而由物质升华到精神,从个人主义上升到利他主义,他以集体的口吻向主祈求:“求你指引我们正路。”(古兰一:6)
每年一月的斋戒中,每日黎明至日落,穆斯林禁绝吃、饮、性,锻炼意志,培养敬畏心理,实现对安拉的彻底臣报与敬拜。古都斯圣训①曰:“斋戒是属于我的,我以此厚赐仆人。仆人为我禁食禁饮,为我禁性禁欲。”
穆斯林每年交纳泽卡特(天课),克服自身的吝啬,纯洁自己的财产和灵魂,感知主的恩赐,古兰说:“你要从他们的财产中征收赈款,你借赈款使他们干净,并使他们纯洁。”(古兰九:103)称之为“泽卡特”(原义“纯洁”),意味着“纯洁”“增加福份”“吉庆”,却不用“税”一词,因为后者隐含“强迫”“罚交”等义。所以,要求穆斯林心悦诚服地交纳泽卡特(天课),并祈主接受:“主啊!求你使之成为收获,而不要使之成为罚款。”
在朝觐中,穆斯林离别自己的祖国和家乡,离别家眷和亲人,费用自己的财产和体力,忍受艰难险阻,千里迢迢奔向安拉,奔向圣地——那里有第一座敬拜安拉的天房,有先知易卜拉欣、易斯玛仪及哈哲尔(愿主福安之)的遗迹,有穆圣宣教、战斗过的地方……在那里,穆斯林脱去象征种族、区域、阶级差别的服装,穿上一套近似亡人尸布的素服,借以超越物欲生活,全身心地归向安拉,用一种声音高呼:“我们来了,主啊,响应你!响应你!你绝无伙伴,响应你!一切赞颂,一切恩惠归于你,一切权利唯属于你!你绝无伙伴……”
这是组合穆斯林与安拉关系的最低限度,是基本的天命义务。除此之外,伊斯兰通过各种鼓励性的副功,广开自愿行善、接近安拉之路,如五番天命拜以外的各种拜功;斋月以外的各种斋功;法定天课以外的各种施济;天命朝觐以外的大朝和小朝……让竞争者为此争先恐后,让敬畏者为此不遗余力吧!
布哈里所传古都斯圣训曰:“法定天命最能使我的仆民接近我,凡以副功接近我的仆民,必蒙我的喜欢;如果我喜欢了仆民,我就是他用以听的听觉,用以看的视力,用以举止的手。如果他求庇于我,我必保护他;如果他向我祈求,我必赐予他。”这些天命和副功,其目的不在于让穆斯林在履行它时和造物主联系片刻,然后由马信缰,去沉湎于尘世,追随私欲。决不是的。这些功课旨在赋予履行它的人一种敬畏主的情操,一种精神源流,提醒疏忽者记起安拉,鞭策弱者强化意志,为迷津者指明方向。伊斯兰不愿穆斯林在寺里鞠躬叩头、苦苦祈求,俨然是修士,而出了寺却变成动物或恶魔。伊斯兰不愿穆斯林在斋月中是近主守法者,而出了斋月却将善功束之高阁,似乎他拜的是斋月,而不是斋月的主。因此,先贤们曾说:你当成为近主守法的人,而不要成为斋月主义者。
伊斯兰不愿穆斯林在禁寺、圣寺及一切神圣场所近主守法,而一旦完成朝功、浏览圣地后踏上归途时却忘记了拜主记主的氛围,一头扎进物欲生活中不能自拔。是的,伊斯兰不愿穆斯林那样,而是要穆斯林在清真寺里,在路上、家里、工作中记主拜主,在斋月、一切月份,在麦加、阿尔法、麦地那,在归途中,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要与主紧密联系。因之,穆圣指示我们:“不管你在哪里,都要近主守法。”古兰说:“东方和西方都是安拉的,无论你们转向哪里,哪里就有安拉的方向。”(古兰二:115)使者说:“安拉最喜欢的便是虽少却持久的工作。”

礼节途径
另有一种途径,把主仆关系(或曰天启性)植入穆斯林心灵和生活中,这就是贯穿穆斯林日常生活的种种礼节,如吃饭、喝水、穿衣、装饰、睡觉、醒来、乘车、旅行、坐、行等等个人和社会现象。伊斯兰利用这些穆斯林不可或缺的生活现象,把穆斯林和安拉联系起来。
当穆斯林坐到餐桌前吃饭时,他记起为他提供一切美好给养的安拉,于是他以“奉主的尊名”开始吃饭;当穆斯林吃饱时,以“万赞归主”结尾;当他喝了水时念:“感赞安拉,以他的慈爱使水香甜可口,而没有因我们的罪过使之苦咸难咽。”当穿上新衣服时,穆斯林念:“感赞安拉,他使我穿上这身新衣,我本身无法无力。主啊!求你赐我它的好处,求你保护我免遭它的害处。”同样,得到任何恩惠时穆斯林都念这一祷词。当骑上牲畜、乘上汽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时念:“赞主清净,他为我们制服了这个,我们原来对此无能为力,我们最终回到我们的主。”当开始旅行时念:“主啊!你是旅途的同伴,家属的代理;主啊!求你伴随我们的旅行,代管我们的家属。”旅行归来时念:“归回者,悔罪者,拜主者,赞主者。”临睡时,念“主啊,我以你的尊名入睡,以你的尊名起床。”当睡醒而投身生活时念“感赞安拉,他使我们死而复生,我们复归于主。”甚至在满足性欲时,穆斯林也不忘记主仆关系的因素,它可减缓欲火,把穆斯林带到一个崇高的境界,因此,穆斯林性交前念:“以主的尊名。主啊,让恶魔远离我们,远离你所赐我们的幸福。”
就这样,每当穆斯林投身生活的激流时,他不会疏忽自己的主,不会忘记与主的联系,而是长期感知主的临近、主的关怀与主的陪伴。无论他走到哪里,“主仆关系”时刻与他同在。

教育途径
培养主仆关系的第三种途径,便是教育途径。这或许是最重要、最能产生影响的途径。
首先在家庭,其次在学校用最佳方式把“主仆关系”注入下一代的心灵中。如果说父亲负责孩子的物质滋养,使孩子避免消瘦、生病或死亡,那么,父亲同样对孩子的精神营养负责,使孩子不至遭到比消瘦、生病乃至死亡更严重的危险,这便是心灵的死亡或灵魂的死亡。那才是永久的毁灭呢!因此,父亲的职责非同小可,穆圣说:“你们每个人好比是牧羊人,都要对其下属负责。”古兰曰:“归信的人们啊!你们当保护自身和家属免遭火狱。”(古兰六六:6)自孩子能接受教育伊始(即七岁),父亲就应教育孩子顺主、完成主命,到十岁时更要严厉。穆圣说:“教你们的孩子七岁做礼拜;十岁时打他们做。”所谓“打”并非是为了体罚,而是让孩子感到父母要他(她)做功课的严肃性,让他们知道违命会引起父亲的气愤,就像父亲要他做任何事情,而他不理睬时遭谴怒一样。
母亲和父亲共担责任。母亲是家中领袖,应对其子女负责,穆圣对此特别强调。由于母亲常跟孩子(特别是女孩)在一起,或许她对孩子比父亲更有影响。
学校同样负责教育孩子们具备“主仆关系”。对于学校来说,只教授孩子们一些物质、科技知识或生活常识是远远不够的。那会使他们对重大的人生课题困惑不解。比如,他从哪儿来?谁让他来?生活结束后他又上哪儿去?他在“来”与“去”、“生”与“死”之间有某种使命吗?如果有,这一使命是什么?谁确定这一使命?他完成这一使命或怠慢这一使命对他有什么结果?只有对安拉的信仰才能解答这些问题,才能使人心安理得、知足豁达。这里我指的是自然是伊斯兰信仰——它避免人类的谬误、人类的极端及人类的自相矛盾。没有把信仰植入学生心中的学校,只能培养出一代代无所适从、彷徨歧途的人。他们虽乘上人生的轮船,却没有舵手、没有指南、没有灯塔,因而绝不会到达人生的彼岸。
教育属于先知的使命,安拉赐予阿拉伯人的恩惠之一,便是给他们派去他们同族的使者,“对他们宣读他的迹象,并且熏陶他们,教授他们天经和智慧。”(古兰三:164)穆圣谈到自身的使命时说:“安拉派遣我,是为了教人知识给人方便。”穆圣在赞美教师时说:“安拉、众天使,天地万物,甚至洞巢中的蚂蚁,海洋中的鱼类,都在赞美授人类最优知识的教师。”人类所受的最优知识便是认识自己的主,进而认识自己的来源和归宿,以及自己生存的意义。换言之,就是认识自己的实质。认识自己的主的人便认识了自己;同样,认识了自己便认识了自己的主。

宣传及文化途径
宣传文化设施和机构理应重视并强调这一天启性(主仆关系)。这些媒介包括:清真寺的演讲、课程、教诲及礼拜,这些活动所独具的精神、思想陶冶和道德训练……广播、电视的文化节目、娱乐节目及新闻,这些传媒对人们思想、情感及意志的特有影响……各类报刊杂志:日报、周刊、月刊、季刊,其中的图象与文章,新闻与评论……各类书籍,科学、文学、艺术、诗歌、散文、小说、剧本、学术论著、大众读物、百科全书、文章、小著……戏剧、电影,通过声音、形象、对话所产生的独特影响……这一切媒体应互相配合、谐调并进,共同实现“主仆关系”,使之植根于人们的思想和生活中,成为人们行动的目标。
伊斯兰看来,不能仅仅由清真寺确立“主仆关系”、发挥“主仆关系”的意义,而同时其他文化、宣传机构却传播一些与“主仆关系”对立的思想,破坏“主仆关系”的内涵,倘若与人们“朝夕相处”的传媒总是与清真寺的建设工程唱反调,那么,清真寺怎能完成自己的使命呢?

你建设时他破坏
大厦何时建起来?!

伊斯兰社会中,任何一个机构的生存权力取决于它为保护“主仆关系”而作出的贡献,不管这种贡献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眼前的还是长远的。伊斯兰命令捣毁不建立在畏主守法、取主喜悦基础之上的一切机构,即使它们表面上体现为清真寺也罢。当初伪信士们建立齐拉尔寺,以增加叛道行为,危害穆斯林社会,分裂穆斯林阵营,并且把它作为对抗安拉和使者的人的埋伏所,故穆圣命令捣毁之。

法律途径
法律手段旨在保护和捍卫“主仆关系”,使之不受侵犯或践踏。故此,伊斯兰社会不容无神论和世俗主义泛滥,并严惩公开叛教和作恶的人。至于暗地叛教或作恶者,则由安拉清算,因为隐匿罪恶者只能伤害自己。而公开作恶者却不同,他们的罪恶可蔓延滋长,危及整个社会。因此,伊斯兰法学家一致通过决议,处罚撇拜者及斋月中公开撇斋者。尽管他们对处罚的程度有不同见解,甚至部分法学家主张,如一意孤行而毫无理由,则处以极刑;至于因轻视拜功或否认其为主命而撇拜者,则象叛教者一样治罪,这是法学家们的一致见解。
惩治叛徒和世俗分子,摧毁不信和伪信的基地,并不是剥夺人的自由。因为个人的自由必须以不危害社会秩序、信仰基础为前提。公开叛教者的自由直接危及信士们保护信仰的自由,故占绝对优势的信教群众的自由理应首先得到保护。
二、源泉和方针的天启性

我们探讨了有关天启性的一种意义,即目标和方向的天启性,此外,天启性另有一种意义,即源泉和方针的天启性。其意是说,伊斯兰为实现其种种目标而制定的方针是天启的方针,其来源是安拉降给万圣封印穆圣的启示。
这一方针并不是一个人、一个家族、一阶级、一个党派或人民意志的产物,而是安拉意志的体现,安拉把它作为对仆民的引导、光明、阐示、喜讯、慰藉与慈爱。安拉对仆民们说:“众人啊!从你们的主派遣来的明证已来临你们,我已降示你们一种显著的光明。”(古兰四:174)“人们啊!确已降临你们的,是从你们的主发出的教诲,是治心病的良药,是对信士们的引导和慈恩。”(古兰一O:57)又对使者说:“我派遣你,只为慈爱全世界的人。”(古兰二一:107)“我曾降示你这部经典,阐明万事,并作归顺者的向导、恩惠和喜讯。”(古兰一六:89)“[这是]一部经,我把它降示你,以便你奉主的命令而把众人从重重黑暗引入光明,引入强大的、可颂的主的大道。”(古兰一四:1)


使者与天启方针的关系

安拉是这一方针的来源,因此,称之为“安拉的方针”,或按古兰的表达称为“安拉的道路”。把这一方针归属于安拉意味着:安拉是它的制定者、规划者,犹如安拉是它的目标和终极。至于使者,则是这一方针的召唤者与诠释者。安拉就此对使者说:“我这样启示你从我的命令中发出的精神。你本来不知道天经是什么,正信是什么;但我以天经为光明,而借此光明引导我所意欲引导的仆人。你确是指示正路者。那是安拉的路。天地万物,都是他的。真的,万事只归安拉。”(古兰四二:52-53)“有人对他们宣读我的明显的迹象的时候,那些不希望会见我的人说:‘请你另拿一部《古兰经》来,或修改这部《古兰经》。’你说:‘我不至于擅自修改它。我只能遵从我所受的启示。如果我违抗我的主,我的确畏惧重大日的刑罚。’你说:‘假若安拉意欲,我一定不向你们宣读这部经,安拉也不使你们了解其意义。在降示这部经之前,我确已在你们中间度过了大半生了,难道你们不明理吗?”(古兰一O:15-16)“以没落时的星宿盟誓,你们的朋友,既不迷误,又未迷信,也未随欲而言。这只是他所受的启示。”(古兰五三:1-4)
仔细考虑这些古兰节文就会发现,使者仅仅是受命的仆人,由一个支配并控制他的最高权力向他发话;当使者自行采取措施(伊吉提哈德)而发生错误时,这一最高权力可责备他,如伊本.伍姆麦克图木的故事、白德尔战俘问题、躲避台布克战役的伪信士事件及宰娜布•宾图杰赫什的婚事等。可见,古兰只是安拉的话,全世界主宰的启示;穆圣对古兰的职责只是接受并背记:“我将使你诵读,故你不会忘记。”(古兰八七:6)其次是传达和召唤:“使者啊!你当传达你的主所降示你的全部经典。如果你不这样做,那么,你就是没有传达他的使命。”(古兰五:67)然后是解释和说明:“我降示你教诲,以便你对众人阐明他们所受的启示,以便他们思维。”(古兰一六:44)
作为古兰权威的解释的圣训,本身就是安拉启示的一种,不过圣训不是古兰那样受诵读的启示,也不是具奇迹的启示。圣训中的创制(伊吉提哈德①)部分,倘若其中有误,安拉则不会加以确认,而是下降启示予以更正;如果创制正确,则予以肯定和强调。


伊斯兰不同于当今世界各种制度的特点

伊斯兰源自没有受到篡改也没有掺入人为谬误的天启,这方面她是世界上唯一的制度。在当今世界,除了伊斯兰,我们可以看到有三种制度:(1)纯粹人为的制度。其来源是某个人或团体的理性认识和哲学思维,如共产主义、资本主义、存在主义等。(2)人为的宗教制度。如中国、日本、印度等国的佛教,既没有天启根源也没有天启经典,因而是人类思想的产品。②(3)被篡改的宗教制度。这些宗教虽然具有天启的根源,却受人篡改,掺入原本不属于天启的成份,删去原本属于天启的内容,致使安拉的语言和人类的语言混淆不清,因此,其天启性已不可信。如犹太教、基督教,《讨拉特》和《引旨勒》本身被篡改的事实不仅被证实,而且还附加了许多人为的内容和解释,改变了安拉语言的原义。
伊斯兰是其源泉没有被人染指和篡改的唯一制度,因为安拉预许亲自保护他的经典、根本宪法——古兰。安拉向使者和穆斯林伍麦明确宣示:“我确已降示教诲,并且我一定要保护它。”(古兰一五:9)主的许约是真实的。穆斯林在漫长的历史中尽管遭受了骇人听闻的灾难和不幸,然而古兰的预言却没有被湮没,古兰依然如初,一如穆圣诵读、圣门弟子传承、再传弟子承领的一样。一代又一代的穆斯林在诵读它、背记它、抄写它,把它的吟诵作为功修。尽管书法屡经变化,但古兰一直由人们写入册本、口头诵读并牢记心中,保持哈里发奥斯曼时代的书写形式,穆圣时代的诵读方法,一字未变地传递给我们,就连它的鼻音、长音、显读、叠读、换读、隐读等细微读法一如当初。


伊斯兰——纯粹的天启制度

伊斯兰的信仰、功修、礼仪、法律、制度都是天启的、主授的。这里当然是指总体原则和基本纲领,而不是细则条规和具体形式。

天启信仰
伊斯兰的信仰源自安拉真实无虚的言辞——古兰和作为古兰诠释的圣训;是古兰奠定了伊斯兰信仰的基石,阐明了它的轮廓。
伊斯兰的信仰并非由某个教会制订,也不是由某个机构杜撰,更不是由某个“教皇”口授。穆圣的任何弟子,伊斯兰的任何伊玛目和法学大家,都无权增加、减少或改变伊斯兰信仰的成份,就象保罗对基督教信仰的染指一样。甚至一些现代西方学者称目前的基督教为“保罗教”。任何一个组织和机构,无论有怎样的地位,都不容对伊斯兰信仰附加一样东西或减去一个要素。然而,自公元325年著名的尼基教会伊始,基督教会相继篡改基督教原有的信仰:部分教会规定耶稣的神性;部分教会确定“圣灵”在三位一体的位置;另有部分教会授予教皇生杀予夺、发放恕罪券的权力,等等,不一而足。
至于伊斯兰的信仰,只能由主的启示中获取。因为信仰只是一些真实的信息或有关存在及存在创造者的事实。它不属于修辞和逻辑中所谓的“创作”之类,而是属于一种“信息”:有关存在中重大事实的信息,如安拉、他的尊名及属性,未见的世界,生命和人类的未来,后世报酬及其种类和形式,以及超自然、超感觉、超理性的种种事实。因此,告知人们这些事实的只能是洞悉它的安拉——宇宙的主宰。至于人类,认识这些未见之事不属于他们的职能范围①,如果有人说出其中的一点,那也只能是无稽之谈,为此安拉驳斥多神教徒对天使的信仰时说:“众天使本是安拉的奴仆,他们却以众天使为女性。他们曾见证安拉创造众天使吗?他们的见证将被记录下来,他们也被审问。”(古兰四三:19)又说:“我没有使他们眼见天地的创造,也没有使他们眼见他们自身的创造。”(古兰一八:51)“在他们前面的和他们后面的,安拉都知道,而他们却不知道。”(古兰二O:110)倘若有人试图在信仰中杜撰一点东西,则不被接受。穆圣说:“谁在我们的宗教中炮制了一件原本不属它的东西,则是被拒绝的。”即虚妄而不能成立的。安拉说:“你们当遵循从你们的主降示的经典,你们不要舍安拉而顺从许多保佑者。”(古兰七:3)

天启功修
伊斯兰的功修(依巴代),即用来敬拜和接近安拉的礼仪,是天启的。是天启规定其形式、内容及条件。其中,有些礼仪有具体时间和地点,这些时间和地点也由天启指定。无论一个人对教门如何博学,无论怎样品学兼优,也不许擅自创制某些仪式来接近安拉,因为这一作法已触犯了这些领域的唯一主权者安拉——他既是创造的主,也是发号施令的主。在功修中有任何染指的人,其实已炮制了宗教中未经安拉许可的东西,其行为属于异端和迷误,理应驳回,一如纸币中被清除的伪钞。①
在功修领域,伊斯兰有两大原则,丝毫不可忽视:(1)除安拉外,天地万物,无论是有理性的还是无理性的,不管是人还是物,都不得受拜。这是目标和方向天启性的内涵之一。(2)只能以安拉规定的方式敬拜安拉;认识这些方式的途径只能是受安拉派遣的众使者及万圣的封印穆圣。同时,穆圣的法律停止并代替了以前众使者的律例,安拉保护它万古长存,直到复生日。
除这一途径以外的一切都是“海瓦”(私欲)和异端,理应禁绝——即使出于好意、渴望接近安拉也罢!仅有善良的举意而没有经典明文法定的形式,则不能赋予一种行为以可接受性。可接受的工作有两个条件:(1)一心一意为主;(2)符合圣行。历史上的一切新生异端及作为理性产物的任何“创新”,在安拉的宗教中没有存在的余地,圣训说:“你们当谨防新生异端;一切异端都是迷误。”古兰说:“难道他们有许多配主,曾为他们制定安拉所未许可的宗教吗?”(古兰四二:21)
通过这些律例,伊斯兰旨在杜绝宗教中过分、曲解及信口乱说的现象。虽然,出于无知和欲望,异端有时会抬头,并且在宗教钻营分子的支持下持续很长时间,但伊斯兰从不会在功修(依巴代)中给异端以一席之地。因此,在每个历史阶段,每个国家和地区,都不乏一些号召圣行、革除异端者,他们为主道而全然不顾所遭的厄难。也正因为如此,伊斯兰基本功修依然如初,避免了其他宗教中的篡改和蜕变现象。

天启道德
伊斯兰伦理道德是天启的,其原则和基础由天启制定。天启,是体现伊斯兰基本风格的必要前提,它使伊斯兰的道德来源清晰,完美和谐、独具特色,与其他种种道德模式大相径庭。因此,我们看到古兰亲自划定了穆斯林伦理的主要标志,如孝敬双亲——特别是他俩年长的时候,善待近亲,关心孤儿,尊重近邻和远邻,照顾旅客,关顾仆人、穷人和无产者,解放奴隶,说话诚实,工作认真,遇异性降低视线,保护羞体,以真理相劝,以坚忍互勉,以慈爱互助,导人向善,命人干好,止人作恶,交还信托,秉公判案,实践盟约,抛弃罪恶;远离大罪如以物配主,耍邪术,杀人,麻醉,高利贷,侵吞孤儿财产,诬蔑贞节的女子,战场上临阵脱逃,以及其他种种个人道德和社会道德,鼓励性的道德和禁止性的道德。
甚至我们可以看到古兰教授穆斯林有关走路的礼节:“你应当节制你的步伐。”(古兰三一:19)“至仁主的仆人是在大地上谦逊而行的。”(古兰三一:19)“你不要骄傲自满地在大地上行走,你绝不能把大地踏穿,也绝不能与山比高。”(古兰一七:37)教授穆斯林互访的礼节:“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进他人的家去,直到你们请求许可,并向主人祝安。这对于你们是更高尚的,[安拉这样指导你们],以便你们能记取教诲。如果你们发现别人家里没有人,你们就不要进去,直到你们获得许可。如果有人对你们说:‘请转回去!’你们就应当立即转回去,这对于你们是更纯洁的。安拉是全知你们的行为的。”(古兰二四:27-28)并启示穆斯林座谈和开会时“坐”的礼节:“信道的人们啊!有人在会场中对你们说:‘请你们退让一点吧!’你们就应当退让些,安拉将你们中的信道者升级,并将你们中有学问的人们提升若干级。安拉是彻知你们的行为的。”(古兰五八:11)此外,圣训中还提到大量的生活礼节,如吃饭、喝水、穿衣、装饰、睡觉、醒来、进门、出门、旅行、回家、问好、告辞,甚至打喷嚏、打呵欠、进厕所、满足性欲等等,都有特定的伦理方式。
其次,伊斯兰的伦理道德并非出于某种愉悦心理和利益标准,也不是产生于理性、良知、习俗及社会的发展,更不是一般理想主义、现实主义道德哲学的产物;它的道德制约和道德标准乃立足于天启。因为伊斯兰看来,安拉所命令的为善,安拉所禁止的为恶。换言之,沙里亚(伊斯兰法律)认为美的便是美,沙里亚认为丑的便是丑。这当然不是说,理性认为丑的沙里亚认其为美,理性认为美的沙里亚认其为丑——伊斯兰道德和伊斯兰法律中没有这类事例;伊斯兰法律总是与健全天性和政常理性融合的。基于此,古兰用“具有灵性”一词来称呼具备美德的人;在提及部分命令和戒律时,又以下列节文为总结:“他将这些事嘱咐你们,以便你们理解。”(古兰六:151)因此,我们看到伊斯兰的道德并不依靠单纯的行政命令和功课责成,而是诉诸理性,激发人们的良知,在为人们所理解、两世均获利益的道德形式中与人对话。如古兰中鲁格曼对其子的嘱咐:“我的小儿啊!你应当谨守拜功,应当劝善戒恶,应当忍受患难,这确是应该决心做的事情。你不要为藐视众人而转脸,不要洋洋得意地在大地上行走。安拉确是不喜爱一切傲慢者、矜夸者的。你应当节制你的步伐,你应当抑制你的声音;最讨厌的声音,确是驴子的声音。”(古兰三一:17-19)类似的节文在《夜行》章中也有:“你不要把自己的手束在脖子上,也不要把手完全伸开,以免你变成悔恨的受责备者。”(古兰一七:29)“你们不要接近私通,因为私通确是下流的事,这行径真恶劣!”(古兰一七:32)“你不要骄傲自满地在大地上行走,你绝不能把大地踏穿,也绝不能与山比高。”(古兰一七:37)

天启法律
伊斯兰法律旨在规正个人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以及国际关系。它是天启法律——其基本原则和基本律例源自启示。安拉以此来安排人类历史的进程,使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建立在最坚固的基石、最公正的原则之上,从而避免人性的缺憾、人性的极端、人性的私欲以及人性的矛盾。这是伊斯兰法律不同于古今东西方所有法律的第一特征。它是世界上唯一源于天启的法律:“你的主的言辞,诚实极了,公平极了。绝没有人能变更他的言辞。他确是全聪的,确是全知的。”(古兰六:115)因此,伊斯兰法源学中规定:唯一的制法者是安拉。安拉拥有万物的养育权和主宰权,因而命令与禁戒、合法与非法、责成与义务的指定者是安拉。安拉是世人的养育者、君主和受拜者,他拥有创造权和命令权,财权和国权,他拥有今后两世的赞美及统治权。人类最终统统被召归于他。
除安拉外,任何人没有绝对的制法权。对没有经典明文依据的情况,安拉允许另行立法,但此时的立法者实际是穆吉太希德(演绎者)和律例制订者,而不是制法者或统治者。甚至穆圣本身也不是制法者;之所以必须服从穆圣,是因为他是安拉命令的传达者。所以,穆圣的命令源自安拉的命令:“谁服从了使者,谁就服从了安拉。”(古兰四:80)沙里亚律例包括“当然”、“可嘉”、“禁戒”、“厌弃”、“允许”等内容,它们的制定权是安拉的。因此,法学家们对“沙里亚律例”的定义是“安拉关于责任能力人行为的对话。分为‘要求’或‘选择’两类。”“要求”就是要求做(当然、可嘉)或要求能力人放弃(禁戒、厌弃);“选择”意为允许,即责任能力人可在做与不做之间自行选择。在这里,“对话者”、“责成者”、“命令者”、“禁戒者”统统是安拉。
古兰抨击那些把绝对制法权交给一些宗教职业者的人。这些宗教职业者歪曲主的语言,更改安拉的沙里亚律例,把安拉定为非法的变为合法,把安拉定为合法的变为非法,以此对安拉妄加造谣。因此,安拉针对有经人说:“他们舍安拉而把他们的学者、僧侣和麦尔彦之子麦西哈当作主宰。他们所奉的命令只是崇拜独一的主宰,除他之外,绝无应受崇拜的。赞颂安拉超乎他们所用来配他的!”(古兰九:31)古兰称这些学者和僧侣们为“主宰”,或除安拉外的受拜者。显然,这里的“崇拜”是指“顺从”那些人变安拉的非法令为合法、变安拉的合法令为非法的行径。换言之,就是不经安拉允许擅自把制法权交给学者和僧侣,正如穆圣对尔迪•本•哈提目所作的解释。尔迪在蒙昧时代曾奉基督教,当他去见穆圣的时候,穆圣正在读以下节文:“他们舍安拉而把他们的学者、僧侣和麦尔彦之子麦西哈当作主宰。”于是尔迪说:“主的使者啊!我们并没有崇拜他们啊。”(尔迪显然把“崇拜”的概念限于鞠躬、叩头、礼拜等)穆圣说:“难道他们不是变非法为合法,变合法为非法,而你们无条件地服从他们吗?”尔迪说:“是啊。”穆圣说:“这便是你们对他们的崇拜。”
因此我们发现古兰在总结许多律例时,总是提醒人注意它们的天启来源,以便使人们心安理得,乐于接受和执行,而不致对服从安拉的法律有任何迟疑。如《忏悔》章中提及施济品的分配时说:“这是安拉的定制。安拉是全知的,至睿的。”(古兰九:60)《妇女》章中有关遗产分配的节文中说:“你们的父母和子女,谁对于你们是更有裨益的,你们不知道——这是从安拉降示的定制。安拉确是全知的,确是至睿的。”(古兰四:11)又说:“这是从安拉发出的命令。安拉是全知的,是至容的。这些是安拉的法度。”(古兰四:12-13)《妇女》章最后一节也是有关遗产的,其结尾是:“安拉为你们阐明律例,以免你们迷误。安拉是全知万物的。”(古兰四:176)《离婚》章有关律例后说:“这是安拉的法度,谁超越安拉的法度,谁确是自亏了。”(古兰六五:1)在三节有关律例的节文后又说:“这是安拉所降示你们的法令。”(古兰六五:5)《受考验的妇人》章中有关妇女及迁徙妇女律例的节文后说:“这是安拉的律例,他依此而替你们判决。安拉是全知的,是至睿的。”(古兰六O:10)这类总结性的节文旨在提醒并强调这些律例的天启源泉。